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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征信主体的权利是什么?
  • 第一,知情权。企业和个人有权利知道信用报告中的内容,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
    第二,异议权。征信主体对信用报告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申请,由征信机构按照异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纠错权。经证实,信用报告中的记载的信息是错误的,个人有权要求提供信息的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必须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第四,司法救济权。即如果征信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信息有误,损害了个人利益,个人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后,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以法律手段维护个人的权益。
    此外,个人还有重新开始建立新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的,在国外,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2年。因此,即使个人由于种种不可控制的原因,确实无法偿还银行债务,这些负面记录也不是跟随一辈子的。因此,永远不要气馁,每个人都可以重新开始,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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