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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古罗马对行省的管理。
  • 行省是指意大利半岛以外罗马征服地区。罗马在征服意大利后,
    ①积极推行带有军事性质的移民政策。罗马在其他被征服地区建立行省制度。到公元前2世纪中期,罗马一共建了9个行省。
    ②罗马对各行省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因而各行省中的城市和地区的权利和地位并不一致。罗马起初派行政长官对各行省进行统治,后来派罗马任期届满的执政官去担任行省的统治者,称为总督,对行省拥有军事、民政和司法的最高权力。罗马对各行省实行包税制度。共和时期,罗马形成向行省委派总督的制度。总督由卸任的执政官、行政长官(大法官)抽签产生,任期一年,总督拥有该行省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
    ③帝国时期,疆域进一步扩大,行省制度深受皇帝重视。从屋大维开始,行省逐步分为元老院省和元首省两类。元老院行省一般都是归属已久,比较稳定的地区,继续由元老院委派卸任高官担任总督,任期还是一年。元首省一般是那些新征服地区。元首实际上控制着大部分省份。由于这些行省都是在不同的征服时期归属的,所以行省内部的管理也大多根据当时当地的不同情况分别形成。有一些行省的城市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有一些被称为“盟约城市”,其权利和义务由它与罗马之间的盟约规定,但绝大多数都属于依附性的纳税地区。罗马对行省统治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当地的财富、奴隶和土地。帝国时期,行省地位日益重要。戴克里先当政时期进一步加强对行省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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