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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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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该法院提供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正确行使管辖权,在程序上体现案件审理的正当性。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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