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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开证行对于不符单据的处理方法。
  • 1.开证行首先对单据进行审核,对于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单据,银行应退还交单人或将其照转,并对此不承担责任。
    2.开证行如果确定单据不符合信用证,则必须拒绝接受单据并且发出通知,这里它有两个选择。
    第一,它可以拒绝接受单据并提供拒付通知;
    第二,它可以寻求申请人放弃不符点。
    3.如果开证行决定拒绝接受单据,因为它没有从申请人那里收到放弃不符点,它必须按照UCP500第14条D分条(Ⅰ)和(Ⅱ)款发出拒付通知。
    4.如果开证行收到申请人的放弃书,决定拒绝接受单据,不管有无放弃书,它必须拒绝接受单据,并按照UCP500第14条D分条(Ⅰ)和(Ⅱ)款发出拒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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