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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弦乐四重奏的产生与发展?
  • 弦乐四重奏由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组成,是古典主义时期最重要的室内乐形式,也是室内乐中最理想、最融洽、最经典的组合,虽然在这种组合中找不到交响乐般庞大的气势,看不到歌剧中宏大的场面,但这种体裁的音乐以精致
    抒情为本,能营造出人与人之间亲切交谈式的音乐氛围。它最初仅限于家庭、沙龙范围,是贵族雅士自娱自乐的音乐形式,随后在历史的流变中,它从贵族庭院走向世俗舞台,发展成一种表达人类情感最深刻、最细致的重要器乐体裁。
    1、弦乐四重奏的历史成因18世纪是弦乐四重奏形成的重要时期,它的形成主要受几方面因素的影响:
    (1)欧洲中世纪到巴罗克时期,教堂的弥撒曲和世俗的康塔塔及重唱大多为四声部音乐,它们恰似弦乐四重奏的四个声部,四声部的合唱、重唱为这种室内乐体裁提供了创作上的参照依据。
    (2)18世纪初,室内乐主要以三重奏鸣曲(TrioSonatA.为主,它采用两把小提琴和演奏通奏低音的乐器,后来这种体裁在巴罗克音乐向古典主义音乐演变的过程中逐渐衰落,取而代之的是由第一、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组成的弦乐四重奏形式。这就是说,三重奏鸣曲的衰落使弦乐四重奏的形成成为必然。
    (3)巴罗克音乐和古典主义音乐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前者是复调音乐性质,后者是主调音乐性质。从历史现象来看,在18世纪上半叶古典主义音乐的形成过程中,巴罗克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之间曾出现一个衔接上的间隙,正是由于弦乐四重奏的出现,使这两种不同风格的音乐得到了平稳过渡,这种既善于表现复调音乐又能尽现主调音乐魅力的体裁,恰如其分地充当了连接巴罗克音乐和古典主义音乐的桥梁。
    2、18世纪中期弦乐四重奏的确立与发展里赫特(1709—1789)是首先运用弦乐四重奏组合进行创作的作曲家之一,而最终确立弦乐四重奏形式的是海顿,从1760—1802年这四十二年间,海顿共创作了84首弦乐四重奏作品。古典乐派使弦乐四重奏的发展进入黄金时代,在里赫特、海顿、莫扎特、博凯里尼(1743—1805)等音乐前辈们凿山铺路之后,贝多芬这位功绩卓著的大师将弦乐四重奏发展到光辉灿烂的巅峰,他虽然只作有十六部弦乐四重奏,数量远不及海顿(84首)和莫扎特(23首)等人,但是这十六部作品中几乎每一部都折射出他的功力、经验、创新以及深刻的思想内涵。贝多芬的弦乐四重奏体现了刚劲的气质、哲理的深思、质朴的世俗以及对彼岸的祈盼,他赋予了弦乐四重奏音乐最高的理念、最精致的结构和最丰富的情感,并用这种音乐形式编织出意味深长的乐思。
    3、19世纪弦乐四重奏的承接与徘徊19世纪,弦乐四重奏处于低谷徘徊时期,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贝多芬在弦乐四重奏上构建了巨大而令人眩晕的成就,使其后浪漫乐派的大师们面对弦乐四重奏这种体裁时,只能望洋兴叹;二是,浪漫主义音乐含有多种人为的主观色彩,旋律具有强烈幅度的变化,缺乏声部均衡的稳定感,弦乐四重奏不适应这些动荡不定的因素,阻碍了它的发展。所以在众多浪漫主义大师中,只有那些接近古典主义的作曲家,还能在弦乐四重奏这种体裁上有所建树,如舒伯特、门德尔松、舒曼、柴科夫斯基、弗兰克(1822—1890)等。在整个19世纪弦乐四重奏领域,贝多芬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柏辽兹、瓦格纳、马勒等音乐大师干脆回避室内乐、回避四重奏,以免与“乐圣”产生碰撞。
    4、20世纪弦乐四重奏的创新与回归20世纪时,弦乐四重奏通过近一个世纪的“酝酿”,终于又放射出了光彩,以巴托克为中心的音乐大师们,如勋伯格、贝尔格、韦伯恩、欣德米特、肖斯塔科维奇等,把弦乐四重奏推向奇光异彩、风格各异的舞台。纵观弦乐四重奏三百多年的历史,从海顿的创立,贝多芬的发展,巴托克等人的创新,到肖斯塔科维奇的回归,我们看到了一条古典—现代—古典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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