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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某地政府出台规定,对于出现严重交通失信问题的人员,将采取信用联动惩戒,取消当事人员报考事业单位的资格。对此,你怎么看?
  • 1.肯定政策举措的目的和意义。征信体系是法治之外重要的治理手段,我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但汽车文明的培育远远滞后,需要除交通执法之外更有效交通安全治理约束的手段。出台规定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采取信用联动惩戒,无疑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一方面能提醒车友们避免因交通违法或事故导致个人交通失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汽车文明的建立,我国征信体系的完善。
    2.分析政策落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惩罚尺度问题:交通失信者受到像“老赖”一样的惩戒,可能会面临尺度公平的质疑;越界的问题:对于失信人员取消报考事业单位资格是否有法律规定的依据,是否存在越界的嫌疑,存在争议。
    3.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路措施。征信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交通领域先行先试不乏善意,但应当谨慎。需在公民失信行为中给予准确界定,把握权利的界线,惩戒先从没有争议的方面做起,如将信用信息向交通运输服务、保险业开放,供查询决定聘用等事宜,像坐车、贷款等限制待征集机制完善后,逐步列入,不宜追求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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