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形时,欠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
(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撤销、破产、解散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2)破产的企业,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当依法优先予以清偿,缴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撤销、解散的单位,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缴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
(3)单位不得因改制、合并、分立等行为而中止或中断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
- 贷款期间遇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时,住房公积
-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
- 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 职工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
-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支取需要职工提供哪
-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
- 对职工账户启封适用于以下哪些情况()
- 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以后,如申请提
-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吗?
- 买房子,打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
- 职工个人首次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
-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
- 结婚了,但是购房合同上只有妻子的名字,申
- 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
- 为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能用住房公
-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几个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