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宣示预备立宪谕》
- 为了抵制革命,迎合帝国主义的需要及拉拢立宪派,清政府于1906年1月颁发了预备立宪的谕令。其中提出“预备立宪”的基本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并以民智未开作为拖延立宪的借口。这道预备立宪谕令实际上是对人民的欺骗。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哪几个机构共同起草?( )
- 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基本原则是()。
- 孙中山“五权宪法”学说肯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 修改宪法的权力,只能由()行使。
- 以下关于法律义务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秦律规定,司法官员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构成()。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