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英国制定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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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制定法只居于次要地位,只起补充、解释或重申判例法的作用;
(2)从效力上看,英国在中世纪就确立了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同时判例法的发展也不能否定制定法的效力,制定法却可以修改普通法和衡平法;
(3)制定法只有通过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之后才能进入英国法体系。如果不通过这个过程,制定法就不能变成真正的法。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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