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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矫正个案拟定的方法和内容是什么?
  • (一)司法所所长对矫正个案的建立和实施负第一责任。被所长指定为个案责任人的工作人员,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矫正个案,矫正个案确定后负责矫正个案具体组织和执行,对矫正个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二)起草矫正个案的准备。收到人民法院、监狱、公安看守所送达的监外执行裁判书、执行通知书、出监(所)鉴定等法律文书后,司法所应确定矫正责任人并责成其对矫正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掌握以下内容:
    l、查阅法律文书。
    2、与矫正对象谈话,做好谈话笔录。
    3、邀请心理专家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
    4、了解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生活习惯等情况。
    (三)起草矫正个案。主要内容为:
    1、矫正对象的自然情况、简历、犯罪与刑罚情况、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址。
    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3、心理测试及矫治意见。
    4、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认罪态度、思想和行为习惯特点,对应强化的教育主题与管束内容提出矫正意见。
    5、根据矫正对象监外执行期限和种类、犯罪类型、身体状态、危险程度和利益需求采取的谈话诫勉、管束活动范围、接受教育汇报思想、参加就业培训、参加公益劳动、进行心理治疗、随机考察检查等措施的频率与强度制定具体矫正措施。
    (四)确定矫正个案。矫正个案起草工作完成后,司法所应及时召开矫正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以确定矫正意见和采取的矫正措施,责任人与所长分别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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