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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部门领导职数设置有何规定?
  • (1)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配1正2副,任务繁重的可增配1名副职。
    (2)市政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6名,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县级政府不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职位。
    (3)市县政府不配市长、县长助理。市县政府部门不配领导助理。
    (4)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严格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
    (5)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员行政正职兼任,设立部门纪委的,纪委书记一般由部门党委副书记兼任,不予单设,部门党组副书记、派驻纪检组长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
    (6)部门内设机构不占用县级领导职数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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