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馆或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
(1)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2)在外国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所在国法院以当事人的国籍为由拒绝受理其离婚诉讼,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
- 什么是反签证明?
- 《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 关于查封、扣押财产,《民事诉讼法》有何规
-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
- 在国内中小学学习的外国学生如何申请签证和
- 我国对华侨外籍华人专家回国定居工作有何政
- 留学人员归国后能否享受归侨待遇?
- 什么是创业投资?
-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哪些?
-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 国内中小学能否接受父母不在华的外国学生?
- 关于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有何规定?
- 《刑事诉讼法》对上诉期限如何规定?
- 国家对归侨、侨眷在出境方面有无特殊规定?
- 国家对归侨、侨眷的生育有什么政策规定?
- 裁决书自何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 什么是涉外收养公证?
- 出境探亲在境外的医疗费由谁来承担?
- 哪些人员可持用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