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土地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 (1)发生学原则:一般是土地分级的基本原则,土地分类也可能采用此原则。由于土地类型发生发展的共同性决定了其特征的相似性,因此划分时应尽量遵循发生学原则。使其具有成因——形态结构上的一致性。“发生”着重指现代特征的发生,而不是只追溯其历史,既考虑历史原因,又考虑现代条件。
    (2)地域分异原则:土地划分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据地域分异规律中地方性尺度的分异规律进行划分。依据小地貌、微地貌、小气候、岩性、土质、排水条件、植被或土地利用等特征为划分土地个体和进行土地个体分类的依据,由下向上,逐级进行类群的归并。
    (3)综合性与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辩证综合的原则:
    本原则是人们经常采用的基本原则。由于土地是由多种土地组成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所形成的自然综合体,因此在依据土地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土地分类时,必须从全面分析土地各组成要素人手,阐明各要素在土地分异中的作用。在进行具体分类时,应着重注意各组成要素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土地综合体的外部形态和内在特征,而不是只注意某个个别因素的形态和特征。
    (4)实用性原则——生产性原则:
    土地类型研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即为土地的生产利用或其它目的服务。因此,在进行土地分类时,在不违背作为自然综合体的土地类型的前提下,分类依据尤其是分类指标的确定应尽量照顾到它的服务目标。
    另外,有学者提出,土地分类的原则还有多级序原则,相似性与差异性原则等等。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