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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 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避免成为纳税人和避免成为征税对象两类。此外,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一些税种的征税范围是互为补充的。因此在规避纳税义务时,有可能规避了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却增加了另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对于这种情形,只要后一种税的税收负担较前一种税低,我们仍然将这类的筹划方法归为规避纳税义务策略。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构成纳税义务的必要要素,如果能够避免为某个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需缴纳该税种,自然会降低税收负担。在税法中,每个税种都对纳税人的确认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能使自身的条件不吻合这些规定,就不会成为纳税人,因此可以通过避免成为纳税人来规避纳税义务。
    征税对象是税收征收标的物,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每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在生产经营条件的允许下,如果能使所生产的商品或者自身的行为不在某个税种界定的征税范围之内,就可以避免承担该税种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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