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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 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纳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纳税款为:[50000×(1-20%)×30%-2000]×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为: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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