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简述依法有权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机关在在履行指定权时,应注意哪些?
  • ①有关组织在先,人民法院在后的原则:当发生担任监护人的争议时,须首先由单位或委员会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②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为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自接到通知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③被指定人对有关组织的指定不服而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④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