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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论现行宪法对于地方制度改革?
  • (1)改革的内容:
    ①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权;
    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③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管理体制,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民族乡建制,设立乡政权;
    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⑤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建设,扩大民族自治权,并明确规定了自治机关主要由实行自治民族的人员组成;
    ⑥第一次将基层群众组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载入宪法。
    (2)意义:它是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正确总结,有利于推动地方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具体有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①有利于发挥地方政权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②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③有利于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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