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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书写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应注意哪些事项?
  • 书写单位和词头应注意的事项:
    ①单位和词头符号所用的字母,不论是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一律用正体书写。这一条是根据国际上的有关规定作出的。除规定单位和词头符号用正体外,还规定数学常数,三角函数等必须用正体。规定用斜体的有:量的符号;物理常数符号;一般函数等。
    ②单位和词头的符号尽管来源于相应的单位的词语,但它们不是缩略语,书写时不能带省略点,且无复数形式。一般情况,单位符号要比单位名称简单,但不能把单位符号加上省略点作为单位名称的缩写。
    ③单位符号的字母一般为小写体,但如果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时,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为大写体。但有一个例外,即升为L(l),以避免用小写“l”时与阿拉伯数字“1”相混淆。关于非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用小写字母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④词头符号的字母,与国际单位制中的词头书写要求一致。
    ⑤一个单位符号不得分开,要紧排。
    ⑥词头和单位符号之间不留间隔,不加表示相乘的任何符号,也不必加圆括号。但有一个例外,在中文符号中,当词头和数词有可能发生混淆时,要用圆括号。
    ⑦相除形式的组合单位,在用斜线表示相除时,单位符号的分子和分母都与斜线处于同一行内,而不宜分子高于分母,当分母中包含两个以上单位时,整个分母一般应加圆括号,而不能使斜线多于一条。
    ⑧单位与词头的符号按名称或简称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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