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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根据《郴州市2017年度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平安创建)考评办法》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者评为三类?
  • (1)考评年度内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以及较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事件)的;
    (2)刑事案件高发(每万人发案率在郴州市倒数第2、第3名),治安秩序混乱的;
    (3)全年民调综合得分在郴州市127个农村乡镇中排123名-125名或在31个城区街道(镇)中排倒数第2名的;(4)综合得分在郴州市所有乡镇(街道)中排后10位的;
    (5)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办)认为应归为三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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