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简述中世纪德国法律发展的三阶段。正确答案: (1)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时期(15世纪以前)这一时期,德国主要沿用由法兰克时代的日耳曼法演变而来的地方习惯法;(2)全面继受罗马法时期(15世纪以后)德国法对罗马法的继受,早在13世纪即已开始;(3)法典编纂时期(18世纪中叶至德国统一)从18世纪中叶开始,德国许多邦进行了法典编纂。 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由习惯法进入成文德国宪法法院《尤列克法典》的编纂者是()陪审法院在法国宪政史上被称为“第五共和国宪法”的1877年1月27日,德国颁布《法院组织美国《独立宣言》的理论基础是()。简述在中世纪的英国普通人持有土地的方式。简述教会法的概念。按教会法,罗马教皇的产生方式是()英国衡平法产生的原因在于普通法的缺陷,其市民法()是欧洲联盟最重要的立法、具有基础条约与近代法仅包括资产阶级法不同,现代法不仅(日耳曼法的)纠问主义诉讼评论法学派简述在伊斯兰刑法的特点。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1964年制定实施的新《苏俄民法典》把(根据教会契约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