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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美国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
  • 孟德斯鸠认为,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必须做到“三权分立”,即把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开,并相互牵制、监督、平衡。只有这样,公民的自由才有保障,才能防止君主滥用权力。
    美国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规定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宪法第一条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第二条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第三条规定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同时,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可否决国会议案,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等等,体现了相互牵制、监督、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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