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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建筑剖面图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其绘制要求有哪些?
  • 剖面图的基本内容和绘制要求如下:
    1)表示被剖切到的墙、柱、门窗洞口及其所属定位轴线。剖面图的比例应与平面图、立面图的比例一致,因此在1∶100的剖面图中一般也不画材料图例,而用粗实线表示被剖切到的墙、梁、板等轮廓线,被剖断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等应涂黑表示。
    2)表明未被剖切到的可见的构配件。在剖面图中,主要表达的是剖切到的构配件的构造及其做法,对于未剖切到的可见的构配件,也是剖面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表现的重点,常用细实线来表示,其表达方式与立面图中的表达方式基本一样。
    3)表明竖直方向的尺寸和标高。外墙一般标注三道尺寸(从外到内分别为建筑物的总高度、层高尺寸、门窗洞的尺寸),以注明构件的形状和位置。标高应标注被剖切到的所有外墙门窗口的上下标高,室外地面标高,檐口、女儿墙顶以及各层楼地面的标高。
    4)表示室内底层地面、各层楼面及楼层面、屋顶、门窗、楼梯、阳台、雨篷、防潮层、踢脚板、室外地面、散水、明沟及室内外装修等剖切到或能见到的内容。
    5)表示楼地面、屋顶各层的构造。一般可用多层共用引出线说明楼地面、屋顶的构造层次和做法。如果另画详图或已有构造说明(如工程做法表),则在剖面图中用索引符号引出说明。
    6)详图索引符号。由于比例的限制,剖面图中表示的配构件都只是示意性的图样,具体的构造做法等则需要在剖面图中标出索引符号,在大比例详图中另外表示。
    7)对于剖面图中不能用图样的方式表达清楚的地方,应加以适当的施工说明来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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