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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或者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刑罪。另外,被宣告缓刑的矫正对象,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宣告假释的矫正对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宣告假释的矫正对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
    《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
    一是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可能)需要保外就医的人犯。
    二是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凡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时,都应当收监。
    根据社区矫正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被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2次,治安管理处罚1次,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社区矫正组织可建议依法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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