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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如何?为何说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一切事物和一切过程的始终都存在矛盾,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个性):一切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个阶段和侧面各有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
    首先,共性和个性相互区别,共性只是概括了个性之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个性中总有许多独有的东西是共性所包括不了的。不能概括特殊性(个性)的全部,我们要避免用共性裁剪个性,避免“一刀切”的错误。
    其次,共性和个性相互依存,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体现出来,
    最后,个性和共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理论基础:
    因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众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我们面对的情况既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也不完全相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照抄书本不行,照搬外国也不行,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把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开辟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
    由于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高速发展的资本主义为前提的,而我国的实情为经济基础落后,文化水平不高,政治制度不健全,因此我们既不能像“过时论”那样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作为一个百科全书一般试图从上面找到解决问题的现成方法,也不能盲目的照搬国外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因此我们只能根据中国发展的现况,充分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其“活的灵魂”,从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的想法)
    矛盾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要用矛盾分析的方法认识和解决问题。
    矛盾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也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这个道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和唯物辩证法其他原理之中。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给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认识矛盾的一般法则。人类的认识总是先从认识个性开始,经过抽象,把握该类事物的共性;然后在共性的指导下,再去研究新的个性。人类认识的一般秩序是:“个性——共性——个性”或“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道理,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理论的哲学基础。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有这些,都是共性和个性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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