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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均土地思想。
  • 汉初晁错首先看到了土地兼并问题。指出:商人利用农民的困难,以高利贷掠夺农民,兼并农民土地,使农民“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汉书·食货志》。但他并未提出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方案,没提出均土地的要求。这说明当时土地兼并还未十分严重。汉武帝时,董仲舒首先对土地兼并的性质、状况、后果以及对策等进行了全面分析,他指出:土地兼并是私有制的必然产物;是财富分配不均和贫富两极分化的基础;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秩序和王朝统治安危的尖锐问题。要解决贫富严重分化,巩固王朝统治,必须限制土地兼并。他认为:解决土地兼并及其造成的后果,治本的办法是恢复井田制;但井田制已难卒行,比较现实的办法是“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汉书·食货志》)。
    “限民名田”,即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董仲舒是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土地兼并而提出均土地要求的人。不过,对怎样限田,董仲舒并未提出具体方案。西汉末,师丹、孔光、何武等提出:私人占有土地限额最高为300顷,超过部分限三年内自行处理,逾期则由国家没收。限田的方案至此开始有了具体的形式。均田思想的另外两个基本模式是井田和均田。
    战国时期孟轲设计过一个“井地”方案:以国有土地授田于农民,授田以井为单位,每井900亩,中间100亩为“公田”,周边800亩分授给8家,称为“私田”。8家各耕自己的私田,收获归己;共同耕种公田,收获归国家。这实际上是以耕种公田的劳动作为地租。孟轲的设想,给后代的井田模式提供了蓝本,但孟轲的井田方案不是针对土地兼并而提出的。
    均田制的基本模式是北魏、北齐、北周至唐中叶持续数百年的均田制度。这是在不触动土地私有制的前提条件下,将国家掌控的无主荒地按劳动力的强弱多少分配给农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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