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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托马斯阿奎那的政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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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奎那基本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学说。他认为统治者被授予权柄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谋求私利,而是让他们谋求自己治理的区域的公共幸福。他区分了正义的政体和非正义的政体。如果一个自由的人的社会是在为公众幸福的统治者治理之下,这种政体就是正义的。相反的,如果那个社会的一切设施服从于统治者的私利而不是服从于公共福利,这就是政治上的倒行逆施,是非正义的。
(2)阿奎那根据统治者是有许多人还是几个人或者一个人来担任分了六种不同的政体。
正义统治包括:个人担任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制、少数人担任统治者的贵族政体,多数人统治的民主政体。
相对应的非正义统治包括:暴君制、寡头政体和暴民整体。其中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暴君制是最坏的政体。
(3)阿奎那认为在符合正义原则的前提下,统治者的人数越少越好。
首先,凡本身就是一个统一体的,就比多样体更容易产生统一。
其次,自然始终以最完善的方式进行活动,最接近自然的方法就是最好的办法。
其三,经验证明,凡多数人统治的城市和省份,常常由于相互倾轧、不断纷争而陷于分裂。因此,有一个国王执政是最好的政体,同理,有一个暴君执政的政体是最坏的政体。
(4)他还认为无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甚至共和制都有蜕变为暴君制的可能。但要防止暴君制的出现,应当实行君主制。
(5)阿奎那强调教权至上论,世俗权利服从宗教权利。因为即使是最好的政体,也只能保证社会的成员达到世俗的目的。但教权至上并不意味着可以免去世俗君主的责任。世俗君主的责任在于专心致志的领导他所支配的社会走向幸福生活。
第一,必须维护它所统治的社会的安定;
第二,必须保证不让任何事情来破坏这样建立起来的安宁;
第三,必须殚精竭虑不断扩大这种福利。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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