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用当代学生观的理念分析教师对学生的行为的调查。
  • 本案例调查中78.5%的教师主张“为了教育孩子,应做孩子的知心人。”这表明大部分教师认识到了教育要有成效需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知心人,这一定程度上符合尊重的教育理念,即教育要尊重每个学生的特点,要把受教育者看成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独特个性的人,承认每个人的兴趣、爱好、能力、个性的差异,尊重的前提是了解,必须抛弃自身的褊狭,用心去了解对方,用心去发现每一个受教育者值得尊重的一面。但是,案例调查中50.2%的教师认为自己所在学校存在着教师体罚、讽刺、挖苦学生的现象,这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同时表明许多教师没有依法施教的理念,没有认识到青少年也是独立的社会个体,他们不仅享受一般公民的绝大多数权利,而且受到社会的特别保护,少年儿童也有受尊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调查中有38.6%的教师认为“教师经常批评、惩罚学生是出于对学生负责和对学生有爱心”。这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现,这表明一些教师不具有尊重学生发展性的理念,他们没有看到学生的未完成性,没有认识到正是学生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和错误,这些都是学生必须付出的成长的代价。
    教育应给学生创造发展的环境和机会,特别是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的持久期望会给学生更强大的发展动力,教育活动中的学生需要教育者以热情的人文眼光对其给予关怀和引导,为其发展把握方向,否定学生的发展性,过早地定性会使学生失去发展的意识和前景。案例调查中有79.4%的小学生和86.6%的中学生认为教师在他们面前发脾气,这表明绝大部分教师没有真正具备尊重的教育理念,没有认识到尊重不仅指向于外,还指向本体本身,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意识到自我尊重的价值要学会自我控制。总之,此调查反映出我国大部分中小学教师没有真正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发展性的理念和依法施教的理念。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