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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试述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及其对保护商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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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登记并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商标管理机关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管理。
(1)《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条件:依法登记从事印制、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都应当先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
②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
③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及颁发程序。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按规定填写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附送能够证明其具备申请条件的相应证明文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齐备的申请书件之日起30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印制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资格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30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3)《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换证、验证制度。《印制商标单位证书》每两年验证一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每两年期满前两个月内经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证机关申请验证。逾期不申请验证的,由所在地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期限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其《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商标印制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不在具备印制商标单位的条件的,应当停止商标印制业务,并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其上交发证机关。
(二)对商标印制活动的管理。
(1)商标印制单位的审查义务。商标印制单位在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时,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图样,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核查。
(2)商标印制单位的承印与拒印。如果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拒印。商标印制单位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
(3)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件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4)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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