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剩余共同财产制
- 指夫妻对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各自保留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及有限制的处分权,夫妻财产制终止时,以夫妻双方增值财产的差额为剩余财产,归夫妻双方分享。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广义的婚姻
- 甲乙系父子,由于二人长期关系不和,199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几
- 亲属
- 按照亲属关系的分类,甲的岳父母是甲的()
- 简答离婚程序上的两项特别规定。
- 兄姐对弟妹负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主要表
- 简述依法有权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机关有
- 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离婚损害赔偿
- 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必要性
- 简述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
- 李强是李雪峰夫妇的独生子,成年后与
- 简述收养关系成立的拟制效力。
- 亲属关系终止的原因。
- 收养协议
- 简述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妯娌、连襟属于
- 李某的父母不顾李某的反对,强迫其嫁给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