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概述唐代的司法审判程序。
- (1)司法审判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大司法机关协作推进。(2)重大案件审理的"三司推事"制。特别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个部门的长官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和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作"三司推事"。(3)如遇地方重大案件不便送交中央审理的,则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和大理寺评事组成"三司使"直接到地方负责审判。(4)设立特别法庭"小三司",负责申冤的诉讼案件的审理。(5)死刑的执行采取"五复奏"或"三复奏"制度。为培养专门的司法人才,唐代有专门的律学,置有律博士一人和学生五十人,科举中有明法科。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明太祖时,内阁大学士为正五品,职掌是“侍
- 国民党统治时期,所谓县自治的议决机关是(
- 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集各国法律之大成,制
- 唐朝地方建制的特点是什么?
- 怎样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是礼教为本的伦理型社
- 元朝在地方行政制度上的创举是设立了()制
- 明代司法制度特点概述。
- 论北宋时期军事制度的改革。
- 下列各项中,不是古代选官制度的一项是()
- 君的主要长官。
- 1861年设立的总理衙门,最初主要是一个
- 为什么说三国是豪强政治?
- 清初国家议事和决策中心是()。
- 乡举里选
- 夏以后,禅让制成为王权固定的继承模式,并
- 大封宗室为王的皇帝,除了汉高祖以外,还有
- 东晋南朝政府是怎么解决侨州郡县问题的?
- 作为皇帝制度和后宫制度的派生物,宦官制度
- 清朝官员俸禄也是继承明朝制度,主要有米、
- 试论临时参议院的活动及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