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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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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定的“重大理由”时,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依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夫妻双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由于婚姻关系解除,当然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但是出现法律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重大理由”主要是《<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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