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简述承租人的义务。
  • 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有:
    (1)支付租金的义务。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2)不得随意转租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
    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应当尽善良注意的义务保管租赁物;租赁物能产生收益的,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法或通常规则善尽保管义务。承租人未履行该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影响到租赁物正常使用、收益或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返还义务,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①定期租赁应当于租赁期限届满时为之;不定期租赁,应当于通知租赁关系届满时为之。
    ②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应予以拆除,以恢复租赁物的原状,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拆除,但就因此而使租赁物增加部分的价值,可以主张返还。
    ④承租人在返还租赁物时,就其对租赁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亦可主张权利。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