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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怎样看待慧远的因果报应论?
  • 慧远,334-416年。道安(译经、僧侣集体生活戒律)之弟子,常居庐山。著有《沙门不敬王者论》、《明报应论》、《三报论》等,收在僧佑编《弘明集》中。
    慧远的佛教思想是与现实密切联系的。它针对当时社会上反佛斗争中提出的问题,着重论证了两个问题。意识论证佛教教义与中国传统思想之间的一致性;一是进一步论证佛教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等宗教说教的理论基础——灵魂不死不灭论。其中,慧远的因果报应论的观点包括:
    (1)承认因果报应的存在
    慧远是虔诚的佛教徒,他对佛教三世轮回、因果报应的宗教思想深信不疑,他从佛教一切皆空的观点,进一步论证了因果报应的思想。他专门写有《三报论》和《明报应论》等著作来说明因果报应的存在。
    慧远关于因果报应的说教精致得多,他不简单地讲有一个主宰在那里司善惩恶,而是从主体自身的精神活动中自作自受来说明因果报应的关系。
    (2)“因情致报,乘感生应”
    慧远认为人所易遭受一切不幸的恶果,都是由其自身陷于“无明”(即愚昧)和“贪爱”等情感造成的。一个人的遭遇结果,没有一个外来的主宰者(“岂有幽司”),而完全是自身情感活动招致的。慧远的结论是“因情致报,乘感生应”。
    (3)“应有迟速,故报有先后”
    这种自作自受的因果报应,慧远认为有快有慢,有先有后。他说:“应有迟速,故报有先后”。有的是当世就受报,这叫“现报”;有的来世受报,这叫“生报”;有的“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这叫“后报”。
    佛教这种轮回、因果报应的说教比中国传统的只讲现世受报,或父母作恶而子孙受报应的说法要精致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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