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残疾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帮助吗?
-
双方均具有残疾或只有一方具有残疾的配偶双方,无论配偶哪方在其生存期间均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但在离婚时法律对有残疾的一方合法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障。这种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特别扶助的含义。
具体规定是: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办理离婚登记,即不得依行政程序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一方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他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参加离婚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代理参加诉讼活动,以确保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得以实现。
(2)对有残疾的配偶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应给予照顾,并由健全方承担一定的经济帮助义务。
(3)对有残疾的配偶一方,离婚时,应征求残疾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意见。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甄某报案称赵某对其故意伤害(轻伤),手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于2007年(
- 关于期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夫妻分居会改变这期间取得的财产的共有性质
- 暂缓登记的土地登记类型有哪些?
- 拆迁已经出租的房屋,应怎样解决补偿安置问
- 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和住宅。
- 什么车不能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开车
- 下列不属于我国行政区域类型的是()。
- 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 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用于居住有何不同?
- 对房屋间距采光有哪些规定?
- 常见违反水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
- ()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
- 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
- 对债务清偿有何规定?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 什么是养子女?养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和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