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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如何理解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
  • (1)音乐的表现有稳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绎性的一面。歌谱、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把用符号记载的音乐变为实际音响的音乐,需要通过演唱、演奏的过程,其中唱、奏、表演即被称为“二度创作”。二度创作可以无数次地进行,而每次唱、奏,无论对于原作来讲,还是对于前次的表演来说,都不是“复述”或“重播”,而是对作品的一种再创造。再创造是积极的,包含着演奏、演唱者对作品的再理解,对作者艺术表现意图的再领会和技术、艺术上的再处理、再发挥。因此,音乐表演被看作是“对作品的解释”、“对作品的表现”。优秀的演唱、演奏者被称为“表演艺术家”。
    (2)艺术贵在独创,二度创作同样贵在有独到的处理。同是贝多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海菲兹和大卫·奥依斯特拉赫两位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的演奏,在音色、力度和若干细部的处理上,有很大差别,反映出两位演奏家对作品表现的不同和演奏风格的不同。不论是更加酣畅明丽(前者),还是更加浓郁深情(后者),都使人获得很高的艺术享受。因而,人们绝不会因为他们演奏的不同而取此舍彼或厚彼薄此,相反,人们会把它们视为同样珍贵的两种版本、两种范例。乐队演奏也是这样,同是德沃夏克的《e小调第九交响曲》,托斯卡尼尼指挥演奏的与卡拉扬指挥演奏的或小泽征尔抑或李德伦指挥演奏的,各有艺术表现上的明显差异,各有独到的意趣和价值。
    (3)从审美的角度讲,音乐艺术的最终实现,还需欣赏者来完成。因此,不仅演奏者的思想、修养、性格、阅历等等,对乐曲的理解和表现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听者的思想、修养、阅历、性格及其状态,对感受乐曲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同是一首《志愿军战歌》,有人只能感受到它威武雄壮;而另一些人则可能产生极丰富的联想——许多战斗的场面、熟悉的面孔、战争中的种种事件等等,这些联想虽然并不都属于这首歌曲自身,但它们却可以促使他人更丰富、更深刻地感受、理解这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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