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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细则的撰写要点。
  • (1)标题形式多采用“适用事项——实施(施行)细则”。
    (2)第一条必须提出母体文书,最后一条必须说及具体生效时间或“本细则与《×××》同时执行”之类。
    (3)从属于母体规范类文书并为之服务,所作的补充解释、说明,均不能逾越母体文书规定的原则范围。
    (4)作者法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有必要细化的,大都在附则部分预先指定了可以制定细则的法定作者。
    (5)注重内容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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