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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述日本法制西华的过程及其影响。
  • 明治维新后,日本开始创建资产阶级法律制度,至1907年制定刑法典为止,其间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
    (1)第一时期为奠基时期。1868年明治维新开始至1875年明治天皇发布诏令,宣布渐次建立立宪政体时为止,是日本创建近代法律制度的奠基时期。这一时期在进行各种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对法律制度作了较大的改革。颁布《假刑律》、《新律纲领》等刑事法规,改革刑罚体系,加强法律教育,翻译外国法律。所有这些改革, 为日本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准备了条件。
    (2)第二时期为法典编纂时期。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着手进行法典编纂工作。 初以法国法为模式,先后编纂了“刑法典草案”、“治罪法”、“民法典”等,由于这些法典过于法国化,有的甚至照抄法国的法典,并不符合当时仍留有封建残余的日本国情,因此遭到日本舆论和各界的普遍反对和抵触,因此转而仿效德国法。1889年颁布的“明治宪法”就是仿照德国法制定的一部宪法典,随后还仿照德国法颁布了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法院构成法,至1907年刑法典颁布,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主要法典均告完成,这标志着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最终确立。
    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属于大陆法系,而且更加接近德国法,同时,由于明治维新的不彻底性,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制度不可避免地保留有封建色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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