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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中国现行公司法的特色。
  • 我国公司法大胆借鉴别国立法经验同时,充分考虑到本国的国情和现实条件,形成了一些特色:
    一、确立了一系列社会主义的法律原则,包括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等。
    二、选择了两种公司形态,考虑到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可通过合伙企业法规范,只规定了世界上最成熟的且被普遍用的公司形态,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为了有效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对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和上市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四、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券发行主体。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只限于国有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等。
    五、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之别,无任意清算,法定清算之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统一的法定清算程序,清算时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等。
    六、专章规定法律责任,公司法对违反公司法律的责任作了专章规定,责任主体涉及公司、发起人、股东、董事等。
    七、明显带有转轨时期的烙印,如国有企业改建,国有资产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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