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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非政府组织的“志愿失灵”表现的几个方面。
  • 1、慈善不足。组织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与非营利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之间有着相当大的缺口。
    2、慈善组织的特殊主义。由于非营利组织服务的狭隘性,使得其公益只是组织所服务的特定对象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益,甚至出现为了本组织的共同利益而去损害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情况。对于缺乏发言权的弱势群体,他们是最需要慈善帮助的群体,但往往由于无力建立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致使他们无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3、慈善组织的家长式作风。慈善组织往往具有很强的父权心态,那些控制着慈善资源、掌握慈善组织经济命脉的人员对于如何使用资源具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往往只是凭借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作决策,忽略了组织的宗旨和社会的需求,由此往往导致提供了许多富人喜爱的服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内部决策过程会出现非民主化和非透明化的倾向,最后往往是富人偏好取代了社会需求,强势群体的需求掩盖了弱势群体的需求。
    4、慈善组织的业余性。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常常将其职能定位为弥补政府无力或不能涉及的领域,但这些领域提供服务往往需要更加专业的技能。志愿组织受资金、现实表现不尽如人意等的限制难以吸引专业人员的加入。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往往只能由富有爱心的业余人员来承担,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志愿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是资源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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