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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船方批注内容可分为哪两种、分别表示什么含义,代表哪些内容?
  • 船方批注分为:可加批注和不可加批注。可加批注——凡船方批注内容属于提出正当理由和合理要求,说明实际情况,不影响理货机构代船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的,皆可以加批注。不可加批注——凡船方批注内容属于提出不正当理由和不合理要求,不符合实际情况,影响理货机构代船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的,皆不可以加批注。
    可加批注代表的内容:
    (1)属于批注重理、复查的内容;
    (2)属于批注根据理货的内容;
    (3)属于批注船上货物全部卸完的内容。
    (4)属于批注装卸两港数字不符的内容;
    (5)属于批注要求对散捆货物进行溢短相抵的内容;
    (6)属于批注散装货物重量据说的内容;
    (7)属于批注有证据是国外责任的内容;
    (8)属于批注货物事故原因或内货不详的内容;
    (9)属于批注根据有关契约或报告的内容;
    (10)属于批注不明显货物残损系卸后发现的内容;
    (11)属于批注货物实际情况的内容;
    (12)属于批注其他符合事实的内容。
    不可加批注:
    (1)属于批注有争议的内容;
    (2)属于批注件货数字据说的内容;
    (3)属于批注否认理货工作的内容;
    (4)属于批注根据岸上理货的内容;
    (5)属于批注否认船方责任的内容;
    (6)属于批注其他不符合事实的内容;
    (7)属于批注无根据地把货物事故责任推到港口造成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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