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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教育目标体系的层次。
  • 教育目标体系是一个多种层次的体系,大致有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教育目的。这是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总目标,或称终极的教育目标。这一层次的教育目标的制定与社会制度、历史背景、民族传统、教育思潮直接有联系,由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或以政策形式规定。终极教育目标具有高度概括性、方向性、指导性,是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的依据。
    第二层次教育目标。即某一级某一类学校培养目标,依据教育目的,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性质、专业特点制定。它可分解为各种教育目标。
    第三层次课程目标。是依据教育目标而制定的各种教学、教育活动的课程标准,体现在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德、智、体等各种教育大纲中。课程目标可以是一个学年的,也可以是一个学期的。
    第四层次单元目标。即一个教学单元或一项教育活动的教育目标,这是依据学校的教育目标、课程目标,结合学生实际由教师制定,并可进一步分解,具体编制为课时目标或某一次教育活动(如一次班会活动或一次春游活动)的目标。上述第一、二层次教育目标是按学制规定,整个修业期满方能实现的目标,我们称之为远期目标或理想目标。其意义着重在指出方向、远景,使人得到鼓舞,是制定具体目标的重要依据。第三层次的目标是更加具体化的,可以在较短时期内实现的,我们称之为中期目标或中程目标。第四层次目标是通过一次或少数几次教育活动即可实现的,我们称其为近期目标。教育目标从第一层次到第四层次是逐次具体化的。我们把具体到可观察、可测量、可直接操作的目标称作教育的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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