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多项选择题中国甲公司与瑞士乙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CFR青岛,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依《海商法》及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A、货物串味的损失应当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B、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C、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就取得了向丙公司索赔的代位求偿权

D、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的损失后,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丙公司赔偿

  • A,B,C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