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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巴罗克时期的奏鸣曲和协奏曲。
  • 奏鸣曲:按功能可分为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两类,按织体可分为三重奏鸣曲和独奏奏鸣曲两类。教堂奏鸣曲由比较严肃的乐章组成,没有舞曲的因素,通常有四个乐章,速度的顺序是慢—快—慢—快,第二乐章常用赋格式的模仿手法。室内奏鸣曲是由舞曲构成的组曲,通常包括阿拉曼德、库朗特、萨拉班德、吉格四种核心舞曲。三重奏鸣曲是为两个高音乐器和通奏低音乐器而作。独奏奏鸣曲是为一个乐器(通常是小提琴)和通奏低音乐器而作。科雷利是创作巴罗克小提琴奏鸣曲的重要作曲家。
    协奏曲:主要有大协奏曲和独奏协奏曲两大类。大协奏曲是用一个独奏者的小组和一个较大的乐队相抗衡,乐队通常由弦乐器组成。独奏协奏曲是用一个单独的独奏者和乐队相抗衡,是协奏曲发展到最后并影响最深远的一种形式。科雷利在罗马完成了他最初的大协奏曲,对后来很多作曲家产生了影响,亨德尔和巴赫把大协奏曲的创作推向了最后的高峰。最早开始写作独奏协奏曲的是托雷利,他的小提琴协奏曲作品第八号确立了晚期巴罗克协奏曲的一些规范,如采用三个乐章的格式,两个快板乐章都使用回归曲式。维瓦尔第在托雷利式协奏曲基础上继续发展,创作了500多首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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