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海难救助报酬
- 是指救助方对遇险船舶会其他财产进行救助并取得效果时,有权依法或依合同向被救助方获取的款项。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责任限制中的“航次制度”和“事故制度
-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多
- 跟单信用证通常有装船日期的约定,该装船日
- ()不属于构成海难救助的条件。
- 共同海损理算,应以共同海损措施终止的时间
- 1978年“汉堡规则”彻底废除了“航海过
- 金额制度
- 简述承运人对集装箱货的责任期间。
- 海上人命救助者不得对获救的人员请求报酬,
- 船舶留置权的成立有哪些要件?
- 无过失碰撞的民事责任
- 预借提单
- 在海难救助有效的前提下,对于(),救助者
- 下列属于我国《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碰撞的
- 简述海上拖航合同跟海上救助合同相比的异同
- ()是指对碰撞的发生,双方均无过失,即不
- 以下关于船舶拖航的表述,符合我国《海商法
- 简述共同海损理算的计算方法。
- 我国《海商法》第22条对船舶优先权的海事
- 什么是国际货物多式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