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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地下建筑物地下部分共三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每层的建筑面积为8272m2,开发商拟将地下部分开发为商场,消防设施和装修按国家相关规范设置,内部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请分析以下问题: (1)能否将地下三层全部开发为商场?说明其原因。 (2)如果开发为商场,防火分区如何划分? (3)如果开发为商场,对其经营商品有何要求? (4)该商场的楼梯间采用什么形式?对楼梯间有什么要求?
  • (1)不能将地下三层全部开发为商场,因为地下商业营业厅不能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2)因为商场内的消防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设置,所以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并且内部采用不燃材料装修。因此该商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2000m2,利用防火墙、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结合商场的经营管理将其至少划分为5个防火分区。
    (3)如果开发为商场,不得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商品。
    (4)该商场的楼梯间采用防烟楼梯间,该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机械加压防烟设施,并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0m2,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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