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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为由拒付?为什么?
  • 这一理由不能成立。《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商业发票无须签字。因此,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应认为单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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