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应税药品一批,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额20万元,“备注”栏注明折扣额4万元。 (2)从国外进口一台设备,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200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该设备专门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 (3)将新研制的一批应税药品赠送给某医院,该批药品的成本为500万元,该药品系经批准生产的新药,没有同类药品的销售价格,药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该增值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 ①应纳增值税=200×(1+10%)×17%=37.4(万元)。
    ②该增值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本题中,该设备专门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