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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票据抗辩
  • 票据抗辩:
    (1)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
    (2)票据抗辩的种类: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
    (3)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与其有关规定如下:
    ①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发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③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④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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