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简述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联系与区别。
- 补充鉴定:是指在原有鉴定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个别问题进行复查、修正、补充或解释,以使原鉴定意见更加完备而进行的鉴定。
重新鉴定:是指委托人对初次鉴定的鉴定意见经审查后认为鉴定意见不可靠而委托原鉴定机构或其他鉴定机构就同一鉴定事项再行的鉴定。
区别与联系:两者都是在进行了初次鉴定后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
两者在适用情况、委托对象、鉴定意见前后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简述其他专业检测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 司法鉴定使用的技术方法应当被同行公认。(
- 司法鉴定管理的特点是什么?
- 法医病理鉴定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
- 司法鉴定的申请
-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 司法鉴定的实施
- 为什么说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义务是非常
- 资质认定和认可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简述司法鉴定人的权利。
- 简述补充鉴定。
- 简述司法鉴定技术管理的现状如何?
- 鉴定意见属于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所
- 哪些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的范
-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
- 不属于计算机司法鉴定客体特征的是()。
- 简述对客体认识的客观和主观性。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侦查阶段进行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