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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上市公司的条件。
  • 1、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按照这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是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可能出现股票已经发行的情形。
    2、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是指公司章程所订的资本总额,该资本总额应当是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条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成为上市公司,否则,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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